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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开学第一课”,检察官喊你一起来“报到”

时间:2024-02-29

来源:第七检察部

作者:王红

编辑:刘梓诺

录入:刘梓诺

审核:陈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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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新面貌、新征程,法治护航开启新篇章。2月27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为香坊区黎明街道东方红村的幼儿、中小学生送上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第七检察部为不同学龄段的学生准备了《独一无二的你》《唐诗三百首》《傅雷家书》《经典常谈》《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经典书籍,希望孩子们多读书,多运动、多思考、在坚守法治信仰中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用善良描绘人生底色,循梦而行,向阳而生。

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张海燕以刑法第十七条为切入点,运用通俗易懂、诙谐幽默的语言,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详细阐述了发生在校园中比较典型的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及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及其适用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向学生们讲授了应掌握的、切实可行的自我保护方法,重点强调了“守道德”“学法律”“择良友”“勤学习”等有效预防犯罪或被侵害的技巧和策略。

 

“检察官阿姨,打群架构成犯罪吗?”“群架是多人参加的打架斗殴,一般会治安处罚,后果十分严重的可能会构成聚众斗殴罪。”“校园欺凌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校园欺凌一般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课程中穿插互动问答、分享交流,在热烈氛围中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的法律知识“播撒”进孩子们的“心田”。
“感谢检察机关送来的法治‘大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东方红村妇女主任杨玉秋竖起了大拇指。
“我们在探索开展分类别、分区域、分对象的‘订单式’普法、‘生活化’普法,”第七检察部主任王瑞雪表示,香坊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将构建多层次、多形式普法宣传格局,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提高法治素养,以看得见的司法保障力度和摸得着的司法温度,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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